再生醫療製劑審查費收費標準 第12條 法規:再生醫療製劑審查費收費標準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2條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第三條第二項之國外查核,執行人員及隨行專家之臨場費,應比照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定標準,向被查核者收取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