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土計畫土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 第5條 法規:國土計畫土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內政部 › 國土管理目 第5條 檢舉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不予受理:一、無具體內容。二、已依其他法規規定裁處有案。三、已經他人檢舉、經主管機關或其他機關通知成案。四、已經主管機關或其他機關發現違規。五、冒用他人身分提出檢舉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