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障法制處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公務人員保障政策、法制之研擬規劃及執行。
二、公務人員身分、工作條件、官職等級、俸給及其他公法上財產權等有關權益保障之擬議。
三、公務人員保障事件之審議、查證、調處、協調聯繫及追蹤管制。
四、公務人員保障事項司法裁判之研析。
五、公務人員保障事件之統計分析。
六、保障業務宣導、輔導、交流之規劃、執行及協調。
七、其他有關掌理業務之事項。
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7條
第7條
第7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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