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2條 法規: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處務規程 類別:考試 ›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› 組織目 第12條 主計室掌理本會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