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試院處務規程 第10條 法規:考試院處務規程 類別:考試 › 院本部 › 組織目 第10條 編研中心之職掌如下:一、關於文官制度及政策之研究發展事項。二、關於政府資料開放與應用之規劃、協調及推動事項。三、關於公報及出版品之編製事項。四、關於文官制度學術交流合作之規劃、協調及推動事項。五、其他有關研究發展及出版品事項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