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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考試院處務規程

法規類別: 考試 >> 院本部 >> 組織目

法規章節: 第16條

第二組第一科之職掌如下:一、關於人事政策研擬規劃事項。
二、關於機關組織法規之擬辦、審核事項。
三、關於公務人員任免、考績、級俸、陞遷、褒獎等法令之擬辦、審核事項。
四、關於人事政策、機關組織法規及公務人員任免、考績、級俸、陞遷、褒獎等議案之審查會及其他有關會議事項。
五、院會決議有關人事政策、機關組織法規及公務人員任免、考績、級俸、陞遷、褒獎等業務之處理事項。
六、關於本院施政計畫或工作報告有關人事政策、機關組織法規及公務人員任免、考績、級俸、陞遷、褒獎等部分之撰擬及審核事項。
七、其他有關人事政策、機關組織法規及公務人員任免、考績、級俸、陞遷、褒獎等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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