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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考試院處務規程

法規類別: 考試 >> 院本部 >> 組織目

法規章節: 第8條

秘書處議事科之職掌如下:一、關於院會、年度工作檢討、業務會報之事務及其他有關會議事項。
二、關於議案之登記、查卷、整理、保管及有關資料之蒐集事項。
三、關於議事日程之編擬及分發事項。
四、關於院會、年度工作檢討會、業務會報及其他有關會議紀錄整理、校訂、印發與保管事項。
五、其他有關會議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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