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院處務規程 第25條 法規:司法院處務規程 類別:司法 › 院本部 › 組織目 第25條 本院各廳、處、室職掌項目,除本規程所定事項外,並依司法院處理公務分層負責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