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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司法院處務規程

法規類別: 司法 >> 院本部 >> 組織目

法規章節: 第25條

本院各廳、處、室職掌項目,除本規程所定事項外,並依本院處理公務分層負責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。
前項分層負責實施要點,另定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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