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能安全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法規:核能安全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核能安全委員會 › 原子能目 第5條 執行單位執行科技計畫所獲得之研發成果,除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,歸屬各該執行單位所有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