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法規: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› 原子能目 第4條 本會、本會所屬機關辦理科技計畫時,有關研發成果之歸屬、管理、運用,應與外部執行單位訂定書面契約約定之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