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務規程 第10條 法規: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務規程 類別:行政 › 國立故宮博物院 › 組織目 第10條 行銷業務處掌理事項如下:一、出版品研發、製作及發行。二、藏品衍生利用、創意加值及產品研發;智慧財產之管理、授權及權利侵害之救濟。三、產品銷售管理與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銷售業務之執行及管理。四、其他有關行銷業務推廣事項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