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條書畫處掌理事項如下:一、書畫藏品之典藏、管理、研究及編目。二、書畫藏品展覽之策劃、布展及相關圖錄、出版品之撰寫與編輯。三、書畫藏品之國內外學術交流。四、書畫藏品徵集計畫之擬訂及執行。五、其他有關書畫藏品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