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: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中央銀行 › 外匯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外幣收兌處,係指依本辦法設置,由金融機構以外之事業,兼營對客戶辦理外幣現鈔或外幣旅行支票兌換新臺幣之業者。本辦法所稱客戶係指:一、持有外國護照之外國旅客及來臺觀光之華僑。二、持有入出境許可證之大陸地區及港澳地區旅客。 本條定義的名詞 外幣收兌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