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算法 第18條 法規:預算法 類別:行政 › 行政院主計總處 › 歲計目 第一章 總則 第18條 左列預算為單位預算︰一、在公務機關,有法定預算之機關單位之預算。二、在特種基金,應於總預算中編列全部歲入、歲出之基金之預算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