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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預算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行政院主計總處 >> 歲計目

法規章節: 第14條

政府歲入之年度劃分如左︰一、歲入科目有明定所屬時期者,歸入該時期所屬之年度。
二、歲入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,而定有繳納期限者,歸入繳納期開始日所屬之年度。
三、歲入科目未明定所屬時期及繳納期限者,歸入該收取權利發生日所屬之年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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