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立博物館設立及獎勵辦法 第7條 法規:私立博物館設立及獎勵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文化部 › 建設目 第7條 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核准私立博物館之設立登記後,應公告並核發記載下列事項之證明文件:一、博物館名稱及地址或座落位置。二、申請人名稱、負責人姓名。三、核發機關。四、核准日期、字號。前項證明文件,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