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
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公共電視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文化部 >> 影視出版目

法規章節: 第22條

公視基金會置總經理一人,由董事長提請董事會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後遴聘之;視業務需要置副總經理一至三人,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同意後遴聘之。
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