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3條 法規: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科技發展目 第三章 研發成果與其收入之管理及運用 第13條 執行單位知悉創作人或簽辦、審議或核決研發成果管理及運用案件之人員,有第十條或前條應自行迴避之情事而未迴避者,應命其迴避。利害關係人知有前項情事時,亦得向執行單位申請其迴避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