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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衛生福利部 >> 科技發展目

法規章節: 第8條

前條第一項管理機制,應包括下列事項:一、管理人員或單位:專人管理或由法務、研發部門之人員兼任或以任務性編組方式運作或委託代為管理。
二、維護管理:研發成果之維護及終止維護程序之管理;並將研發成果記錄及定期盤點。
三、運用管理:研發成果授權、讓與或其他運用方式作業流程之管理。
四、利益衝突迴避、資訊揭露管理:審議利益衝突迴避受理資訊申報、揭露資訊之程序及管理。
五、文件保管:人員、文件及資訊保密措施之管理。
六、會計處理:研發成果收入及支出之單獨列帳及其他會計管理。
七、股權處分管理:股權處理價格、時點與其他相關事項之評估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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