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法規: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科技發展目 第三章 研發成果與其收入之管理及運用 第10條 研發成果創作人(以下簡稱創作人)得參與研發成果之推廣及洽談。但研發成果管理、運用案件之審議及核決,應自行迴避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