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─人用血漿製劑之查驗登記 第10條 法規: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─人用血漿製劑之查驗登記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食品藥物管理目 第10條 藥理及毒性試驗資料血漿製劑至少應提供單一劑量之毒性試驗資料,以說明其安全性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