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神衛生法 第11條 法規:精神衛生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心理健康目 相關法規 精神衛生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精神衛生法參審員推薦辦法相關 精神衛生法參審員參與審理事件指定精神醫療機構作業辦法相關 第一章 總則 第11條 財政主管機關得依精神照護機構之性質,依法給予其適當之稅捐減免。前項機關得按病人病情嚴重程度及家庭經濟情況,依法給予病人或其扶養者應繳納之稅捐適當之減免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