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社區治療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: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社區治療管理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衛生福利部 › 心理健康目 第8條 前條第一項申請,應檢具下列有關文件、資料:一、服務說明書;其內容應包括個案管理制度、作業流程、服務項目、量能及其他相關事項。二、偕同執行強制社區治療計畫之其他機構或團體名單、合作機制及合約書影本。三、報備支援之醫師核可文件影本。四、其他經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、資料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