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輸入或輸出器官、組織、細胞者,應填具申請書,載明下列事項,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提出申請:
一、輸入或輸出國別。
二、輸入或輸出器官、組織、細胞類別及其用途。
三、輸入或輸出之期間。
四、輸入或輸出之數量、容量、批次。
五、輸入或輸出之運送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