鯖鰺漁業管理辦法 第12條 法規:鯖鰺漁業管理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› 漁業目 第12條 鯖漁船赴東北海區從事鯖漁業者,應裝設船位回報器。但未兼具運搬功能之燈船,免裝設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