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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第76條捕撈漁船之漁獲物進入國內外港口卸魚,應由下列人員依期限填具卸魚預報表(格式如附件二十六),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;申請期限之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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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第78條漁船經營者及船長應接受主管機關或公正第三方,派員於港口執行卸魚或轉載之漁獲查核。經主管機關指定應接受查核之漁船經營者或船…
- 第79-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依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處罰:一、違反第六十二條第三項規定,鮪延繩釣漁船於兼營運搬船許可期間從事捕撈作業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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