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
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>> 漁業目

法規章節: 第75條

得與兼營運搬船進行轉載之捕撈漁船,僅限於經主管機關許可與外國漁業合作之漁船。
經許可與兼營運搬船進行轉載之捕撈漁船,應在其漁業合作國港內轉載漁獲物,且遵守該漁業合作國相關管理規範。
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