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: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農業部 ›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 第6條 森林遊樂區為國有林者,依前二條應辦理之事項,得逕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,核定時應副知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(市)主管機關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