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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>> 林業目

法規章節: 第12條

森林生態保育區應保存森林生態系之完整及珍貴稀有動植物之繁衍,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,禁止遊客進入,且禁止有改變或破壞其原有自然狀態之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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