糧食管理法 第8條 法規:糧食管理法 類別:行政 › 農業部 › 農糧目 相關法規 糧食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8條 公糧經收、保管、加工及撥付,主管機關得委由公糧業者辦理。前項公糧業者與其經管倉庫應具備之條件、公糧之經收、保管、加工、撥付及其他管理事項之辦法,由主管機關定之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