糧食管理法 第12條 法規:糧食管理法 類別:行政 › 農業部 › 農糧目 相關法規 糧食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2條 主管機關因天然災害或突發事變,致糧食供需失調或有失調之虞時,對於下列事項應報請行政院核備公告管理:一、關於糧食買賣之期限、數量及價格。二、關於糧食儲藏、運輸及加工。三、關於糧食之緊急徵購及配售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