糧食管理法 第14-1條 法規:糧食管理法 類別:行政 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› 農糧目 相關法規 糧食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14-1條 市場銷售之糧食,不得有下列情形:一、標示之項目及內容,與內容物不相同;或內容物攙偽假冒;或包裝、容器上之宣傳或廣告,有不實、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。二、進口稻米與國產稻米混合銷售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