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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勞動部 >> 職業安全衛生目

法規章節: 第44條

雇主對營造工程之模板支撐架,應每週依下列規定實施檢查:一、架材之損傷、安裝狀況。
二、支柱等之固定部分、接觸部分及搭接重疊部分之鬆弛狀況。
三、固定材料與固定金屬配件之損傷及腐蝕狀況。
四、基腳(礎)之沉陷及滑動狀況。
五、斜撐材、水平繫條等補強材之狀況。
強風大雨等惡劣氣候、四級以上之地震襲擊後及每次停工之復工前,亦應實施前項檢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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