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條 法規: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類別:行政 › 交通部 › 航空目 第一章 通則 第3條 飛航中遇有危及航空器或人員安全之緊急情況發生時,機長得為一切緊急處置。如該緊急處置違反當地國家有關法令規章時,機長除應立即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外,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通知民航局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