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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自由貿易港區入出及居住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交通部 >> 港務目

法規章節: 第7條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核發人員長期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;已核發者,撤銷其許可並註銷其許可證或通行證:一、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,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,或因案通緝中。
二、限制或禁止入出境,或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限制出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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