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予核發人員長期入出許可證或通行證;已核發者,撤銷其許可並註銷其許可證或通行證:一、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,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,或因案通緝中。二、限制或禁止入出境,或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限制出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