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: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交通部 › 航政目 第10條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時,未經許可,不得進行海洋科學研究及水文測量活動。前項行為之查察及取締,由海岸巡防機關執行,必要時,得會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執行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