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87-3條 法規: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:行政 › 經濟部 › 工業目 第四章 低壓配線方法及器材 › 第一節 通則 第187-3條 雨線外之配管依下列規定辦理:一、使用有螺紋之管子接頭將金屬導線管相互接續應予防水處理,其配件亦應使用防水型,必要時加裝橡皮墊圈。二、在潮濕場所施工時,管路應避免造成U型之低處。三、在配管中較低處位置應設排水孔。四、在垂直配管之上端應使用防水接頭。五、在水平配管之終端應使用終端接頭或防水接頭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