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87-8條 法規: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類別:行政 › 經濟部 › 工業目 第四章 低壓配線方法及器材 › 第一節 通則 第187-8條 導線之機械連續性及電氣連續性依下列規定辦理:一、管槽內之導線,於出線口、線盒及配線裝置等之間,應有機械連續性。二、多線式分路被接地導線之配置應有電氣連續性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