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5條 法規: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法務部 › 矯正目 第5條 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之情形,指基於受刑人調查分類之結果,依第三條第一項所定各監獄收容受刑人之類別,將受刑人送至適當之監獄,以利強化其個別處遇計畫及其他教化事項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