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法規: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施行細則 類別:行政 › 法務部 › 國際兩岸目 相關法規 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母法 第10條 檢察官於法院為本法第八條第一項、第二項之裁定前,得以書面撤回聲請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