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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施行細則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法務部 >> 國際兩岸目

法規章節: 第13條

依本法第十九條所定告知,應儘可能使用受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所能理解之語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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