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組織及監督辦法 第2條 法規: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組織及監督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法務部 › 保護目 第2條 法務部(以下簡稱本部)對依本法第七十五條第一項成立之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(以下簡稱保護機構)之組織、運作及監督管理,依本法及本辦法辦理;本法及本辦法未規定者,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