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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犯罪被害人保護機構組織及監督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法務部 >> 保護目

法規章節: 第7條

董事會職權如下:一、章程變更之擬議。
二、工作計畫之審核及推動。
三、捐助財產之保管及運用。
四、經費之籌措、管理及運用。
五、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定。
六、財產之管理及運用。
七、內部組織之訂定及管理八、保護機構之解散或合併。
九、重要規章之訂定。
十、其他重大事項之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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