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第72條 法規: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類別:行政 › 法務部 › 保護目 相關法規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犯罪被害補償金 第72條 受領犯罪被害補償金及暫時補償金之權利,不得扣押、讓與、抵銷或供擔保。犯罪被害人或其遺屬得檢具保護機構出具之證明文件,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,專供存入犯罪被害補償金或暫時補償金之用。前項專戶內之存款,不得作為抵銷、扣押、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