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 第2條 法規: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運動部 › 競技運動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全國性體育團體,指以運動部(以下簡稱本部)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體育團體。 本條定義的名詞 全國性體育團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