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辦理藝術家及專業藝術團體駐校實施辦法 第2條 法規:學校辦理藝術家及專業藝術團體駐校實施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教育部 ›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第2條 本辦法適用於教育部(以下簡稱本部)主管之各級各類學校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