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中大學與其系所及附設專科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7條 法規:空中大學與其系所及附設專科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教育部 › 終身教育目 第7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審酌教育政策及國家社會發展人力需求情形,核定空中大學附設專科部。前項空中大學為直轄市立者,應由其主管機關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