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
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空中大學與其系所及附設專科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教育部 >> 終身教育目

法規章節: 第8條

空中大學得擬具改名計畫,經校務會議通過後,檢附改名計畫及會議紀錄,國立者,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;直轄市立者,報直轄市主管機關核轉中央主管機關核定。
空中大學申請改名者,同一地區有二所以上相似名稱之學校,其擬變更之學校名稱,應另加足資區別之文字。
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