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法規: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類別:行政 › 財政部 › 國庫目 第14條 個案再利用許可之展延申請,應由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檢具再利用許可展延申請文件一式十份,向本部提出。前項申請文件內容應包括:一、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基本資料。二、事業及再利用共同申請意願書。三、再利用運作計畫書,包括事業廢棄物基本資料、清除計畫及再利用計畫。四、產品銷售紀錄。五、其他經本部指定事項。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+ A-